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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日期:2025-06-1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一、机构简介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以下简称破产管理署)是深圳市司法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法定机构模式运作,实行社会化用人,最高行政管理岗位等级为职员四级。

  破产管理署负责确定个人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资质,建立管理人名册;依法提出管理人人选;管理、监督管理人履行职责;拟订管理人的任用、履职和报酬管理具体办法。组织实施破产信息登记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登记并公开破产申请、行为限制决定、财产申报、债权申报及分配方案、重整计划、和解协议、免责考察等信息。协助调查破产欺诈和相关违法行为。提供破产事务咨询和援助服务。建立完善政府各相关部门办理破产事务的协调机制。配合人民法院开展与破产程序有关的其他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内工作人员(初级主办)2名。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三、工作职责及薪酬待遇

  (一)主要工作职责

  1.参与拟定破产事务管理相关立法及政策文件。

  2.参与个人破产管理人监督管理等工作。

  3.参与实施个人破产信息登记和公开。

  4.参与协助调查个人破产欺诈和相关违法行为。

  5.参与提供个人破产事务咨询和援助服务。

  6.参与建立完善相关部门办理破产事务的协调机制。

  7.参与文秘、财务、人事等内部管理工作。

  8.承办其他破产事务管理工作。

  (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破产管理署初级主办,薪酬待遇参照本市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位并按照破产管理署薪酬管理相关规定确定。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公告以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且仍在影响期内的。

  7.录用后即出现违反回避规定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1.报名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有关学历、学位、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

  2.《招聘岗位表》中有关年龄限制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即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年龄要求为28周岁及以下的须在199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招聘岗位表》中有关工作经历要求,工作经验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可以累计计算。

  五、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6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邮寄报名。报名人员将《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pcszp@sf.sz.gov.cn。

  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破产管理署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资料”;例如:“张三+破产管理署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资料”。

  3.其他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将不安排参加笔试;经认定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行为的,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以本人最高学历(学位)报名。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最高学历(学位)应当为硕士研究生,专业与所报考岗位要求一致。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皆可报名,最高学历(学位)与所报考岗位要求一致。

  (4)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简历初筛

  根据报名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根据所提交的材料分析研判考生与岗位的匹配度,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0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10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将通过手机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发送笔试通知。

  资格初审仅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办理录用手续前的最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

  1.笔试

  笔试为线下书面闭卷考试,计分采取百分制。

  笔试分为客观题考试1门、主观题考试1门,各60分钟。考试内容涵盖行政能力与专业知识,包括但不限于《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个人破产配套制度等内容。

  笔试预计于2025年7月进行,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将另行公告。相关人员持本人笔试通知、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2.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5倍的,参加笔试人员均列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列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将通过手机短信、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相关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招聘条件,对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照同一岗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现场还将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评。

  (五)面试

  1.面试形式及时间

  面试以半结构化形式进行,对面试人员专业知识、适岗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分。

  面试预计于2025年7月进行,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凭本人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2.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依照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岗位拟聘人数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为入围体检人员;面试和笔试成绩完全相同的均入围体检,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录用人员。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破产管理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20日内,组织体检人员到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等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体检结束后30日内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的方式、内容和程序等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八)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破产管理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司法局、破产管理署可以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顺位递补,并进行重新公示:

  1.体检人员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员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办理入职手续

  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的“以上”“以下”“以后”,除特殊标注外均含本数(当日)。

  (二)咨询电话:0755-82019874,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三)本方案由破产管理署进行解释。

  附件:1.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表.pdf
                  2.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及相关资料.docx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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