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效,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深圳市司法局已成立“深圳市普法志愿服务总队”,现面向全社会招募普法志愿者。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募对象
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各行业协会等单位从事普法相关工作的人员,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法学专业在校学生,以及其他热心普法公益事业、符合志愿服务相关规定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招募条件
符合《志愿服务条例》《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等规定的条件,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尊崇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二)热爱普法事业。秉持自愿参与原则,热衷法治宣传公益工作,具备基础的法律常识,愿意主动学习法治宣传相关内容;
(三)乐于奉献担当。能够合理统筹、自主安排个人时间,积极配合参与线下普法培训、法律咨询、普法宣讲等志愿服务工作。
三、服务内容
(一)协助开展每年常态化、主题性普法系列活动,包括法治公益讲座、培训、论坛等各类特色普法活动;
(二)协助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基层普法活动;
(三)协助开展深圳市法治文化阵地常态化志愿讲解、活动引导、秩序维护等志愿工作;
(四)主动关注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涉法问题,排查发现普法相关违规侵权行为,收集群众法治诉求,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馈、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积极配合参与其他各类普法志愿服务、法治公益辅助工作。
志愿者需根据市司法局的工作统筹提供志愿服务,在志愿活动中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四、招募程序
(一)个人报名。有意愿参加普法志愿者的个人请如实填写《深圳市普法志愿者报名表》(见附件),于2026年10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及签字后的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市司法局邮箱szspfb@163.com。
(二)资格审核。市司法局对志愿者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资料审核。
(三)申请人录用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市司法局将对申请人发出录用通知。申请人收到录用通知后,在“志愿深圳”系统(https://www.sva.org.cn/SZWSLDPC/#/)或小程序搜索“深圳市普法志愿服务总队”名称进行实名注册登记,经市司法局确认后,即通过为普法志愿者,取得注册志愿者号。
市司法局将通过培训、政策学习及技能提升等方式协助志愿者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关配套保障,对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志愿者优先推荐参与相关先进典型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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