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
2026年10月16日,我局作出《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终止事由发生后有关事项的通知》拟向你所进行送达。你所负责人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且你所在广东律师管理平台登记的办公场地已无人办公,无法直接或留置送达。因上述方式无法向你所送达上述通知,现本机关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告知。
附件: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终止事由发生后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司法局
2026年10月23日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755-82019626)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