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停止核发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及综合年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859号)的要求,全面停止核发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停止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我局已按通知办理了相关手续。
根据《粤价函【2011】555号》,现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信息公示如下:
一、收费单位名称:深圳市司法局
二、收费项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计费单位:次
四、收费标准:8-15元
五、收费对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员
六、收费依据:粤价函【2011】555号
七、收费单位主管部门:深圳市司法局
八:监督举报电话:0755-83053912
深圳市司法局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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