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中国台湾居民在深圳市报考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15-06-1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中国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事宜的公告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居住在中国台湾岛内或国外的中国台湾居民可以选择在深圳市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具体报名时间、方式、流程和考点考场安排、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方式等事项,与内地报名人员相同。不能自行完成网上报名、交费、递交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等事项人员,可以联系深圳市司法局报名处协助办理,也可以通过受委托的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中国台湾)协助办理。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中国台湾)办理地点在台北市开封街一段66号4楼,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3:00,下午14:00-17:30,6月19日至6月21日放假,其余周末假日照常办理。详情可登录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网站(http://www.acsle.org)查询。

  已完成网上报名人员,须于9月4日至18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于9月19日、20日持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中国台湾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深圳市司法局

2015年6月11日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