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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法律援助业务初赛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5-03-25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接广东省司法厅、广东律师协会《关于举办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的通知》,我市将于2015年4月11日举办2015年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法律援助业务初赛,选拔六名优秀律师代表深圳市参加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
  一、参赛人员的范围是:
  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专职律师;
  我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
  二、参赛人员的条件是:
  1.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法律援助工作,忠于职守,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
  2.具备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平和法律援助业务技能;
  3.在法律援助机构工作满3年以上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件以上,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未报名参加法律顾问、工会法律服务业务任一比赛项目。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3日,报名时下载本通知附件表格,填写完毕后发送至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公共邮箱szflyzc@szfy.gov.cn。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2015年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法律援助业务初赛定于2015年4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在深圳市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四楼会议室举办。
  五、比赛项目:
  参赛人员按抽签顺序面试,每人十分钟,两分钟自我介绍,五分钟案例陈述,三分钟专家提问,最后由专家组进行评分。
  六、评分标准:
  1.基础知识掌握能力(20分)
  回答的准确性较高,语言流畅,反应灵敏。
  2.案例分析能力(60分)
  能紧扣案例事实适用法律,说理说法,观点明确,有针对性,逻辑性强,应对冷静,论点、论据与论证连贯一致,不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并能系统的总结,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3.综合印象(20分)
  着装整齐,精神饱满,庄重大方,举止得体;用语规范,普通话标准;语言严谨、生动、流畅,通俗易懂。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听从主持人指挥。
  七、比赛结果:
  比赛将选拔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共六名优秀律师代表深圳市参与第一届广东省律师行业业务技能大赛,获奖人员名单将于2015年4月下旬公布在深圳市司法局及深圳市律师协会网站上。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司法局
  2015年3月23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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