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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向通过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14-09-20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兹定于2014年9月25日至26日向通过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颁发法职业资格证书。请在我市提交申请的资格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件和资格申领回执,于上述期间内的每天上午9:20-11:40、下午14:20-17:40到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深圳市司法局4楼B401室领取。

  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居民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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