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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公众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日期:2013-08-30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进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阳光司法,广泛征求意见。根据《中共深圳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安排,市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开展以阳光司法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名称、主题

  名称:深圳市司法局“公众开放日”活动。

  本次活动主题为阳光司法,促进依法行政与便民服务。

  二、时间、地点、参观路线

  活动时间:9月5日(星期四)

  地点:市局天平大厦(上午10:00—11:30)

  深圳监狱(下午3:00—5:00)

  (一)参观市局天平大厦:

  1、参观人员上午9:55在市局天平大厦一楼大厅集合领取资料、矿泉水。

  2、参观路线:1楼大厅→4楼信访接待室→4楼法律援助窗口→4楼市公证处办证大厅、前台→4楼办证中心→4楼证据保全室→14楼市公证处档案库房→18楼网络中心→18楼应急指挥中心(演示后召开座谈会)。

  (二)参观深圳监狱:

  1、特邀监督员代表、服刑人员亲属代表和其他参观人员(服刑人员代表除外),下午2:50在综合楼1楼大厅集合领取资料、矿泉水。

  2、参观路线:综合楼1楼大厅→服刑人员会见楼→二监区监舍2楼→1号服刑人员伙房1楼→服刑人员教学楼(职业技术教育基地)。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活动形式分为参观、展示、交流三类。

  (一)参观

  参观地点:市局天平大厦、深圳监狱

  1、市局天平大厦:①参观市局机关信访接待室、网络中心和应急指挥中心,了解市司法局信访渠道和局域网、政法网以及市司法局网络建设情况;②参观市法律援助窗口,了解法援案件的接待、办理流程;③参观市公证处天平办证点(办证大厅、制证中心、证据保全室和档案库房),了解公证案件咨询、受理和办理流程以及证据保全、档案保存情况。

  2、深圳监狱:重点参观服刑人员生活区、学习区、会见室等,了解监狱依法执行刑罚、严格文明管理的情况。①参观普通会见场所,了解服刑人员会见流程;②参观服刑人员宿舍,了解服刑人员日常起居;③参观服刑人员伙房,了解服刑人员饮食制作过程;④参观服刑人员教学楼,了解服刑人员职业技术教育和文娱生活情况。

  (二)展示

  1、在市局天平大厦1楼大厅、各开放楼层走廊和深圳监狱各开放区域用电子屏幕显示欢迎词、活动名称、主题等内容。

  2、在市局天平大厦1楼大厅、深圳监狱教学楼大厅摆放司法行政工作(机关)、政务公开、监狱工作(监狱)系列手册等。

  3、深圳监狱组织服刑人员在教学楼举行一场文艺表演。

  4、深圳监狱在服刑人员教学楼,播放刑释人员参加《中国梦想秀》节目视频资料。

  5、活动期间,在相对非办公区域播放相关音乐,如荣誉室、电视电话会议室等。

  (三)交流

  1、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

  地点:局机关18楼、深圳监狱教学楼阶梯教室

  参加人员:

  (1)局机关座谈会:局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所有参加活动人员。

  (2)深圳监狱座谈会:局领导,驻监检察室检察官,深圳监狱领导;所有参加活动人员。

  主要议程:

  (1)陈志刚局长致欢迎辞;

  (2)局领导、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回答参加活动代表的提问。

  2、发放征求意见表,在活动结束时收回。(舒丹凤)

  四、开放对象

  邀请特邀监督员(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40人参加局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特邀监督员代表(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社会各界代表和服刑人员亲属代表(每监区4人)、指定部分服刑人员代表(每监区2名)75人参加深圳监狱“公众开放日”活动。具体组成如下:

  (一)参观局机关邀请人员

  1、特邀监督员代表(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人;(市局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联系邀请)

  2、群众代表25人;(市局基层处协调莲花街道办事处司法所选派)

  3、新闻记者2—3人。(市局法制宣传教育处负责联系邀请)

  (二)参观深圳监狱邀请人员

  1、特邀监督员代表(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人;(市局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联系邀请)

  2、服刑人员亲属代表40人;(深圳监狱负责联系邀请)

  3、服刑人员代表20人;(深圳监狱选定)

  4、新闻记者2—3人。(市局法制宣传教育处负责联系邀请)

  五、组织与职责分工

  这次活动由市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起,并协调组织实施。

  总协调人:杨时敏主任

  设5个工作小组:

  1、组织协调组:鲍国兴(负责人)、谭金润、沈浩光、舒丹凤、王丽、刘晏彬

  2、综合文秘组:赖国强(负责人)、刘鹏

  3、宣传报道组:孙树明(负责人)、杨涌、马灼兵

  4、后勤保障组:黄明(负责人)、梁桂洪、曾志伟

  5、医疗保障组:抽调市第二劳教(戒毒)所一名医生

  (二)职责分工

  深圳监狱、市公证处和市局机关各开放窗口涉及的部门,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办公环境卫生、队伍形象、办公秩序和保密保卫工作,并进行必要的接待和服务;并设立导视岗和参观接待岗,准备800字以内的讲解词,介绍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能、任务、地位、作用和常规年度业绩,届时由专人脱稿讲解。

  具体分工:

  1、前期准备工作:

  (1)活动通知(实施方案)起草印发;(谭金润)

  (2)邀请特邀监督员代表;(局纪委监察审计处)

  (3)邀请社会群众代表;(局基层管理处)

  (4)邀请服刑人员亲属代表、服刑人员选定及监狱活动点的有关准备工作;(深圳监狱)

  (5)起草局领导在座谈会上的致辞;(局办公室)

  (6)在深圳市司法局网站上发布活动实施方案(8月30日前完成);(内容提供:谭金润,发布:刘剑)

  (7)制作欢迎词、开放日名称和主题等在天平大厦1楼大厅、各楼层电子屏幕的位置滚动显示;(内容提供:谭金润,制作上屏:刘剑)

  (8)活动手册编印(市局工作职责,活动时间、地点、路线图,征求意见表等);(内容提供:谭金润,编印:杨涌)

  (9)制作引导员挂牌5块;(谭金润)

  (10)活动开始前,在天平大厦1楼大厅摆放桌子(签到表、活动手册)2张、意见箱1个、矿泉水5箱;(局办公室)

  (11)18楼座谈会会场布置;(局办公室)

  (12)联系天平大厦管理处调整活动当日电梯停靠楼层;(局办公室)

  (13)协调市第二劳教(戒毒)所指派一名医生在活动当日负责医疗保障工作;(市监劳办)

  (14)制作签到表和活动手册、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刘晏彬)

  (15)指示牌、标记的制作、放置;(局办公室)

  (16)邀请新闻媒体代表。(局法制宣传教育处)

  2、活动当日:

  (1)局机关天平大厦1楼大厅:(鲍国兴)

  ①大门口两侧各设1名引导员;(王丽、金晶)

  ②签到,发放活动手册、矿泉水;(舒丹凤、刘宴彬)

  ③参观人员集合、指挥。(鲍国兴)

  (2)局机关天平大厦4楼:(沈浩光)

  ①引导员;(卢丁)

  ②信访接待室;(魏宾,讲解:蓝流新)

  ③法律援助窗口;(曹伟杰,讲解:现场值班人员)

  ④市公证处办证大厅、前台;(秦世平,讲解:郑燕玲)

  ⑤市公证处办证中心;(秦世平,讲解:郑燕玲)

  ⑥市公证处证据保全室。(秦世平,讲解:郑燕玲)

  (3)局机关天平大厦14楼:(秦世平)

  ①引导员;(徐胜芳)

  ②市公证处档案库房。(秦世平,讲解:郑燕玲)

  (4)局机关天平大厦18楼:(谭金润)

  ①引导员;(雷鸣)

  ②网络中心;(魏宾,讲解:刘剑)

  ③应急指挥中心;(魏宾,演示、讲解:刘剑)

  ④召开座谈会。(局办公室)

  (5)车辆安排和人员接送。(局办公室)

  (6)午餐。(局办公室)

  (7)晚餐。(深圳监狱)

  (8)活动期间局机关大楼的安全保卫、门卫的值勤值班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局办公室)

  (9)车辆停放的协调疏导、指挥。(局办公室)

  (10)新闻媒体代表的接待。(杨涌、马灼兵)

  (11)摄像、录像、音乐播放。(杨涌、马灼兵)

  3、活动结束:

  ①总结材料起草、报送;(局办公室)

  ②宣传报道;(局法制宣传教育处)

  ③意见收集、整理、反馈。(舒丹凤、刘晏彬)

  深圳监狱活动点的参观、接待、会务安排、讲解由深圳监狱具体负责,市局活动办协调指导。

  六、要求

  (一)严密组织。深圳监狱、市公证处和市局机关开放涉及的窗口单位、相关处室要根据此方案,研究制定和完善“公众开放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到分工明确,事事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到人。开放区域要设立电子屏幕显示,有特别要求的场所,需设立警示语提示。要指定专人引导和讲解。成立医疗保障组,及时处理群众在参与开放日活动中发生损伤或突发性疾病。

  (二)注意形象。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做到场所、办公室内外亮化、净化、序化。“开放日”当天,全体干警职工都要规范着装,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服务周到,树立司法行政部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

  (三)注重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手册、介绍和讲解,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情况。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公众开放日”活动,对外宣传阳光司法以及便民、为民和利民的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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