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为及时掌握和了解律师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发展趋势,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报送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基本情况通知》的文件要求,请各律师事务所于2009年9月25日前将本所从业的辅助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在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或律师助理(已办理实习备案登记的人员除外)等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通过省厅律师管理在线审批网(http://www.gdlawyer.gov.cn/)报我处。
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在填报辅助人员数据时,要认真仔细,务求信息准确与全面,及时上报,不得出现虚报、漏报和不报等现象。
省厅律师管理在线审批网的具体操作:律师事务所登录管理平台后,点击“人员管理”界面,选择 “辅助人员”按“增加”按钮填报)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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