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厅在审查深圳市鑫金石信息有限公司以及刘铁铭、王茂旭、刘波、董利、肖光辉、郭伟、何维、任连华等8人行政许可申请一案中,发现有部分申请材料存在不真实或不完整的情况,需进一步核实,由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行政许可,涉及司法公正和相关当事人的重大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本厅定于2008年12月16日9时30分在广州市政民路51号我厅十五楼会议室就上述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一案举行听证会,上列申请人应按时出席。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听证,应于2008年12月8日前向我厅提出书面申请,参加旁听人员请携身份证(记者证)于2008年12月16日上午9:30时前到省司法厅法规处办理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省司法厅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