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普法办公室8月11日《关于举办法制宣传公益广告(海报)创作活动的公告》,截至11月15日,深圳市普法办公室共收到全国各地寄来的作品(含电子邮件)180幅。12月12日,由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深圳大学、深圳市职业技术学院4位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团,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作品共16幅,现将获奖结果公告如下:
一等奖(1名)
刘粤韩
二等奖(5名)
陈章奇 陈正国 邓碧有 范浩彬 梁剑锋
三等奖(10名)
陈明航 代上杰 邓玉森 范志国 隋连生
孙梦波 王 濛 谢大为 许越荣 张海峡
请获奖作者尽快与深圳市普法办公室联系,奖金扣除税款后寄发。
联系人:黄存真(0755-83053811)
深圳市普法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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