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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法制宣传公益广告(海报)创作活动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08-05-14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鼓励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创作,使法制宣传公益广告更具亲和力和趣味性,更贴近基层和群众,深圳市普法办公室面向全国征稿举办法制宣传公益广告(海报)创作活动。现将活动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为“法治城市·和谐家园”。突出体现法制建设在构建法治社会、和谐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际化城市中的重要作用,弘扬法治、和谐、平安、稳定、秩序、正气、正义、诚信、遵纪守法、依法维权、树立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稳定等内容。 二、活动时间

  2006年8月21日-2006年11月15日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四、评审方式

  深圳市普法办公室邀请各方面专家共同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以公平公正的形式评选出获奖作品。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存真,电子邮箱:szsf@sf.sz.gov.cn

  联系电话:0755-83053811,83053963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6号天平大厦1921

  六、注意事项  

  1.投稿时,必须准确填写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有效通讯地址等参赛信息。同一作者可以多次投稿,投稿数量不限,获奖次数不限。

  2.参赛作品可充分发挥想象力,鼓励新颖的构思、具有个性的表现形式、短而生动的标题和法制宣传广告语,强调招贴画的远视性和艺术性。作品要求提交电子格式,对开(双开)纸张的尺寸,用coreldraw或者photoshop制作,清晰度为300dpi,存为jpg或者tiff格式,3色rgb文件,用A4纸打样,储存到光盘并邮寄到深圳市普法办公室。

  3.活动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拥有发表权和出版权,作者对其作品的发表和出版拥有署名权。

  深圳市普法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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