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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创作活动的公告

来源: 日期:2008-05-14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鼓励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创作和法治文化创新,使法制宣传公益广告更具亲和力和趣味性,更贴近基层和群众,深圳市普法办公室面向全国征稿举办第二届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创作活动。现将活动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为“弘扬法治文化,共建和谐深圳”,突出体现法律在构建法治社会、和谐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际化城市中的重要作用,弘扬法治、和谐、平安、秩序、正气、正义、诚信、社会公平、关注弱势群体、实施法律援助、遵纪守法、惩恶扬善、依法维权、树立法律权威、维护社会稳定等内容。
    二、活动时间
    2007年8月7日-2007年10月31日
    三、作品要求
    1.法制宣传海报:对开(双开)纸张的尺寸,用coreldraw或者photoshop制作,清晰度为300dpi,存为jpg或者tiff格式,3色rgb文件。作品必须提交电子格式,并用A4纸打样,储存到光盘邮寄到深圳市普法办公室(通讯地址见后)。
    2.法制宣传动漫:动漫作品形式不限,大小不限。为适于视频播出,动漫作品的制作尺寸要求为:720*576 pix(dvd格式);25帧/秒,应当特别注意文字等重要内容的安全区规范。作品储存到光盘邮寄到深圳市普法办公室。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分海报组和动漫组,各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五、评审方式
    深圳市普法办公室邀请各方面专家共同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以公平公正的形式评选出获奖作品。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存真、钟圣文,电子邮箱:szsf@sf.sz.gov.cn
    联系电话:0755-83053811,83053963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6号天平大厦1921
    七、注意事项
    1.投稿时,必须准确填写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有效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地址等参赛信息。参赛者在参赛过程中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只用于活动主办方评选、颁奖等过程(颁奖颁证均通过邮政方式)。同一作者可以多稿多投,投稿数量不限,获奖次数不限。
    2.参赛作品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并突出体现法治内涵,宣传法治理念。参赛作品可充分发挥想象力,鼓励新颖的构思、具有个性的表现形式。
    3.活动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拥有发表权和出版权,作者对其作品的发表和出版拥有署名权。
深圳市普法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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