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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治评论》编辑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日期:2021-03-0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一、招标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深圳法治评论》编辑服务项目

  (2)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为推动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保障高质量完成相关任务,采购人拟开展《深圳法治评论》编辑服务工作,为我市开展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现拟以公开招标采购形式,选定专业机构完成编辑服务工作。

  三、服务内容:

  (1)持续建设《深圳法治评论》国内外顶级法学学术顾问体系,向学术顾问专家团队约稿;

  (2)《深圳法治评论》全年4期杂志的策划、约稿、编辑、审校工作;

  (3)组织学术专家参与年度学术会议;

  (4)协助《深圳法治评论》在国内主流法治媒体宣传。

  四、交付成果及要求

  (1)交付成果

  《深圳法治评论》各期的策划、约稿、编辑稿件。

  (2)相关要求

  1.编辑方针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稿件符合深圳市法治示范建设要求;

  3.稿件编辑规范标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审核;若更换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原件审核;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项目组负责人应当至少具备5年以上期刊采编管理专业工作经验;项目组成员至少有2名以上具备5年以上期刊编辑出版的工作经验、至少有1名以上具有法学背景;

  (4)项目组负责人近年来在法律、编辑出版领域有较多工作成果及实践经验,熟悉编辑出版、法律研究相关管理工作,在业界享有良好的品牌及声誉;

  (5)项目组应当在近两年内完成至少1项关于政府、行业或企业编辑出版或法律实务咨询项目;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禁止参与深圳政府采购投标活动;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六、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审,评委打分定标,评委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司法局外网进行公示。

  七、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3月8日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

  (3)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05室

  八、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请密封在同一文件袋中,谢谢)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05室(特殊时期请寄快递,请将标书密封并在封面附上公司名称和联系人姓名、电话)

  采购联系人:林慧琪

  联系电话:83057168

  (请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可电话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深圳市司法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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