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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好差评”终端升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 日期:2021-11-1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项目名称:法律援助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好差评”终端升级

项目预算:人民币肆万玖仟陆佰元整(¥49600.0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依据“ 关于印发省政府领导在2021 年度省级政府和重点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第三方调查评估迎评动员部署会讲话的通知”,“深圳市2020 年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第三方调查评估迎评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评估迎评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绩效考核的要求,法援处同局网信办对法律援助服务大厅政务服务进行深入调研,得出结论:对现有终端固件进行升级就能实现政务服务“好差评”接入深圳市政务服务“好差评”数据平台。

二、服务内容及成果

    法律援助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好差评”终端升级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四、项目预算

    本次服务项目预算为人民币肆万玖仟陆佰元整(¥49600.00),包括税费等开展项目的必要费用。

报价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精确至个位数;

    2.投标总价不得高于预算限额;

    3.不得出现两个以上的报价;

    4.不得无合理原因低于成本报价。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分别提供诚信承诺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方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4.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具备开展本项目工作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5.本项目不允许将工作内容拆开投标或者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替代方案。

六、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审,评委打分定标,评委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司法局外网进行公示。

七、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接受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8日

    2.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

    3.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请将标书密封在同一文件袋中,谢谢)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05室(请将标书密封并在封面附上公司名称和联系人姓名、电话)

    采购联系人:林慧琪

    联系电话:83057168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电话报名并领取相关文件)


深圳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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