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深圳市行政复议服务工作的持续、统一、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市行政复议服务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地方标准《行政复议服务保障标准(征求意见稿)》,包括案件办理、文书撰写制作、案件管理和硬件设施及人员管理4个部分。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我局于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30日通过深圳市司法局政务官网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了意见,现将收到的意见建议及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众进行反馈,详见附件。
感谢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附件:《行政复议服务保障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深圳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
《行政复议服务保障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决策名称 | 行政复议服务保障标准 |
牵头起草单位 | 深圳市司法局 |
序号 | 章条编号 | 意见内容 | 提出单位 (写全称) | 采纳 情况 | 备注 |
行政复议服务保障标准 第1部分:案件办理 |
1 | 5.2.2.1 | 勘验:“对物证和现场进行勘验”后增加“需要现场勘验的,现场勘验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建议补充完整对于不计入审理期限的规定,与前述的4.3.2.5.3保持一致。 | 广东卓建(龙华)律师事务所 | 采纳 | 该条属于勘验工作应符合的要求,已纳入5.2.2.4。 |
2 | 5.7.2.2 | 其中b),建议把“履法定职责”修改为“履行法定职责”。 | 黄应明 (社会公众) | 采纳 | 已修改 |
3 | 5.7.3.1 | 建议将“实施方式见4.3.2.1.2及4.3.2.1.3”修改为“实施方式参照4.3.2.1.2及4.3.2.1.3”。因5.7.3.1的适用前提为案件审理过程中,区别于4.3.2.1于正式立案前调解的适用前提。 | 楚向月 (社会公众) | 未采纳 | 案件办理过程进行调解的要求均为一致,此处使用规范性提及的方式。 |
4 | 参考文献 | 文件最后的参考文献建议改为法律法规参考。文献为图书、期刊、典章,区别于法律法规等文件。 | 楚向月 (社会公众) | 未采纳 | 文件依据GB1.1进行编写,GB1.1对 “参考文献”给出了明确的编写要求。 |
行政复议服务保障标准 第2部分:文书撰写制作 |
5 | 5.3.2 | 错字,建议将a)中的“版心”修改为“版型” | 代仪民 (社会公众) | 未采纳 | 版心是指版面正中的位置,并非错字。 |
6 | 6.2.1.1.2 | 建议补充增加个体工商户的基本情况撰写要求,参照法人或其他组织。 | 广东卓建(龙华)律师事务所 | 采纳 | 已以注的形式给出。 |
行政复议服务保障标准 第3部分:案件管理 |
7 | 7.2.1.1.2 | 少字,建议将g)中的“履法定职责”修改为“履行法定职责” | 代仪民 (社会公众)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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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附录C | 卷内材料必须要含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清单,可能存在申请人通过邮寄的材料没有材料清单的情况,因此建议将此列为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提供。 | 张琳钰 (社会公众)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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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服务保障标准 第4部分:人员管理及硬件设施 |
9 | 4.5.2.2 | 岗前业务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加入“办案系统操作培训”、“办案审批流程培训”。 | 黄应明 (社会公众) | 采纳 | 见4.5.2.1 |
10 | 6.2 | 重复,“案件案件全流程”,出现重复。 | 代仪民 (社会公众) | 采纳 | 已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