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市法治人才队伍状况报告(2021)》编撰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一、项目概况
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要求,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发展壮大法律服务队伍,加强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法治城市示范”被列入五大战略定位,法治人才的培养成为法治城市示范的重要保障。
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组织编撰《深圳市法治人才队伍状况报告(2021)》,以此展现深圳市法治人才队伍状况。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咨询服务单位,承担《深圳市法治人才队伍状况报告(2021)》的编撰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
编撰《深圳市法治人才队伍状况报告(2021)》的工作内容包括:
1.组建《深圳市法治人才队伍状况报告(2021)》的编撰团队。
2.草拟《深圳市法治人才队伍状况报告(2021)》的编撰工作方案,提交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3.全面了解深圳市2021年法治法治人才队伍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分析实际成效,展现深圳市法治人才队伍的总体状况。
4.《深圳市法治人才队伍状况报告(2021)》的文字篇幅约2万字。
5.项目最终成果为《深圳市法治人才队伍状况报告(2021)》(送审稿)。
三、项目组成员要求
本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课题项目研究经验,应提交相关研究项目证明资料。
本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3名,并具备课题相关工作实践经验,应提交相关研究项目证明资料。
服务期限内,项目负责人应当指定一名专人担任《深圳市法治人才队伍状况报告(2021)》编撰工作联系人。
项目组成员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
四、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深圳市法治人才队伍状况报告(2021)》编印发布为止。
五、项目预算
本次服务项目预算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包括资料搜集处理费、调研费、研讨会务费、法律服务费、税费等开展项目的必要费用。
报价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精确至个位数;
2.投标总价不得高于预算限额;
3.不得出现两个以上的报价;
4.不得无合理原因低于成本报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教学、研究或者服务机构;
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具备开展本项目工作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禁止参与深圳政府采购投标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将工作内容拆开投标或者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替代方案。
七、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审,评委打分定标,评委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司法局外网进行公示。
八、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接受开始时间:2021年12月08日
2.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
3.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请将标书密封在同一文件袋中,谢谢)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05室(请将标书密封并在封面附上公司名称和联系人姓名、电话)
采购联系人:林慧琪
联系电话:83057168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电话报名并领取相关文件)
深圳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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