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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关于蒋溪林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来源: 日期:2021-12-15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根据《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深审经审报〔2020〕37号)审计发现的涉及深圳市司法局相关问题,我局迅速组织相关单位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整改落实,具体情况公开如下:

  一、未按规定管理罪犯劳动补偿费3,143,606.21元

  审计发现问题:市司法局未按规定督促深圳监狱所属企业深圳市启新辉实业有限公司上缴罪犯劳动补偿费,合计3,143,606.21元。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毕。我局装财处2020年8月20日已收到截至8月该部分劳动补偿费356.86万元。

  二、关于未经公开招租程序出租部分物业,且未报财政部门审批的问题

  审计发现问题:1.2018年1月,市司法局在官网发布统建楼3栋9楼公开招租公告。2018年3月,市司法局未对三家意向承租方进行考察对比就直接确定由深圳市公证协会租赁该处物业。该物业账面原值69.3万元,市司法局未按规定将出租事项报财政部门审批。

  2.2015年4月至2020年6月,深圳市司法局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简称强戒一所)在没有公开招租的情况下,将金湖大厦、四层厂房、干警宿舍六号楼、干警食堂宿舍停车场、入出所大楼等五栋楼的部分物业出租给方程文化传媒(深圳)有限公司、广东富盈建设有限公司等承租方。上述物业面积合计11,993.23平方米,账面原值均超过了30万元,但市司法局未按规定将强戒一所物业出租事项报财政部门审批。

  3.2015年4月至2020年6月,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在没有公开招租的情况下,将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2210和2212房、坪山区宝山第二工业区73-76栋厂房等三处物业分别出租给深圳市森宝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鑫银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等三个承租方。三处物业面积合计10,535.64平方米,账面原值均超过了30万元,但市司法局未按规定将深圳市深圳公证处物业出租事项报财政部门审批。

  整改情况:1.经与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沟通,同意对深圳市司法局实际管理物业统建楼3栋9楼进行公开招租,但须由我局出具统建楼3栋9楼权属说明。招租完成后,我局及时将招租结果报深圳市财政局批准后签订租赁合同。

  2.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毕。截至2020年9月30日市财政局批复同意强戒一所采取非公开程序出租所属物业。现到期物业或空置物业均按照市财政局批复的意见采用非公开程序进行招租。

  3.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毕。深圳公证处财务与合规部同市财政局资产处就物业招租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市财政局资产处建议深圳公证处名下物业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采取线下公开招租的方式处理。2021年1月26日,我处与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公开招租委托协议》,物业公开招租正式启动。2021年3、4月,我处先后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完成保利城花园、中深花园物业的招租。

  深圳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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