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社区矫正人员服务社区、回报社会的意识,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教育人、改造人的作用,罗湖区司法局(社矫安帮办)大力挖掘社会资源,组建了一支社区矫正人员义工服务队。通过四项措施,积极动员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各类义工服务,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公益心和责任感,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一是开展义工培训。充分利用辖区司法社工资源,以“社工引领义工服务”为宗旨,组织开展系列义工培训,使社矫人员能够在专业指导下开展义工服务。一方面开展义工服务范畴、权利义务、法规政策和方法技巧等知识培训;另一方面根据社矫人员义工群体的特殊性,为其量身定做义工主题课程和心理情绪支持。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使社矫人员能够以积极正向的心态、专业热情的服务投入各领域义工活动当中。
二是颁发义工证书。为调动社矫人员参与义工服务的积极性,体现奉献社会的荣誉感,区矫正办要求各街道司法所(社矫安帮办)积极协调团委等有关部门,为矫正人员办理义工证。根据矫正对象特殊性,对发证准入采取工时制,即社矫人员参与义工服务以小时数作为衡量标准,对达到办理义工证所需工时数要求的,即刻办理义工证。目前,已有部分社矫人员拿到了义工证,并表示在矫正期过后,将进一步发挥专长,继续热心于义工服务。
三是开发义工岗位。根据社矫人员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和矫正期限不同,针对性设置差异化义工岗位,使社矫人员能够在义工服务中各展所长,实现个人价值。按服务对象分,开发了以社区环境美化和弱势群体服务为主的两类岗位;按服务周期分,开发了常态社区普法宣传和大型普法活动义工为主的两类岗位;按服务性质分,开发了青年、老年同辈关爱义工岗位。近日,辖区社区矫正义工队还自发组织了向困难群众捐赠了过冬衣物活动,为有需要的人送去关爱和温暖。
四是挂钩公益劳动。为避免社会公益劳动“走过场”的现象,缓解公益劳动资源不足的困难,将社矫人员义工服务纳入社区矫正公益劳动范畴。以义工身份化公益劳动从被动到主动。义工身份充分顾及到社矫人员的隐私和面子,减少了他们的抵触情绪,从而提高社矫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挖掘公益劳动潜在资源。义工服务的机会和领域相对较多,也更容易被社区居民所接纳,将义工服务纳入公益劳动无形中扩展了公益劳动的服务渠道和内容。
罗湖区司法局将进一步探索将社矫人员义工服务情况作为社区矫正奖惩考核及计分考核的标准,进一步明确具体措施,不断提高矫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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