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副司长何敏一行在省司法厅副厅长马军港、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梅等领导的陪同下,到深圳公证处考察法定机构试点改革工作。
李梅同志汇报指出,市司法局党委对重新启动深圳公证处的法定机构试点工作非常重视,将其列入市司法局2011年度工作白皮书,并指派律公处牵头组成调研小组,广泛地征求意见和建议。她希望,通过调研考察,能够了解省司法厅和司法部关于法定机构改革的意见,为市局科学决策,为公证处实现科学发展奠定基础。
省司法厅副厅长马军港对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公证处为探索法定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做出的积极努力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支持深圳公证处探索法定机构改革试点,并希望继续做好调研和推进工作。
律公司公证业务处指导处处长黄祎表示,法定机构为公证机构改革找到了一条非常好的探索方向。《公证法》未对公证机构进行定性,在现有体制下带来了诸多问题,特别是在全国事业单位改革的背景下,公证机构完全套用事业单位改革规定就会带来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影响公证队伍稳定和公证事业健康发展。他指出,深圳公证处的法定机构改革试点在增加自主权的同时,要注意吸纳事业单位的应有属性,兼顾事业单位共通的要求,这样应能够实现稳定、持续发展,走出一条出路。
律公司副司长何敏表示,法定机构改革是一个具有示范性、方向性的试点工作,是一个值得公证机构探索的发展模式,如果深圳公证处能够改革好、运行好、发展好,将为全国的公证事业探索出一条新的发展路子。她同时指出,通过调研发现,深圳公证处为法定机构改革试点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做了充分的论证和说明。改革就是要稳定公证队伍,发展公证事业,现在很多公证处没有好的体制和机制,吸引不了人才,也留不住人才。她要求,深圳公证处在推进法定机构改革时,要体现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和社会责任,强化公证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立足于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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