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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强化“四个意识”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来源: 日期:2011-10-2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罗湖区采取多项措施,以强化“四个意识”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做好迎接“市一级司法所”复核检查的准备工作。

  一是强化以查促建意识。要求各司法所充分认识到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不敷衍,不松懈,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检查作为一次完善机制、推进工作的契机,通过自查,加强司法所软硬件建设、人员经费保障和业务工作指导,使司法所成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真正抓手。

  二是强化服务大局意识。要求各司法所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以服务大局为出发点,主动承担责任,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信访维稳等职能作用的同时,将上级交办的多种业务内化融合,协调多部门联动,全力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强化开拓创新意识。在人力不足、业务繁重的情况下,不仅要扎实开展日常业务工作,还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工作亮点,结合实际,开拓进取,形成具有区域特质、特色鲜明的司法所工作模式。

  四是强化主动宣传意识。要求司法所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广大民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以进社区活动为平台,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提高社区居民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接受度;争取社会资源的支持,扩大司法行政服务的受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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