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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召开派驻人民调解室工作会议

来源: 日期:2010-11-15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近日,福田区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一年来派驻人民调解室工作开展情况。区委副书记范鸣春,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乔智和副区长周运昌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五维律师事务所、品然律师事务所汇报了一年来派驻人民调解室的工作情况。周运昌副区长对各派驻人民调解室的工作进行了点评。他指出,10月中下旬,区考核组按照量化标准对派驻人民调解室开展年度考核,全区17个调解室均达到良好以上等级,驻沙头、华富、梅林、南园等派出所、驻福田交警大队等人民调解室表现突出,今年以来,全区派驻人民调解室共受理纠纷15138宗,成功调解13786宗,调解成功率91.06%,涉及金额4000万元。

  乔智常委肯定了派驻人民调解室的工作成绩。他指出,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是针对当前公安机关面对大量非警务纠纷的困扰和传统人民调解入口不畅的实际,依法将人民调解和治安调解有机衔接,互相联动、优势互补的一种新型调解机制。今后,要从硬件、管理、程序等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室工作,以规范的机制和运作保障人民调解和治安调解有效衔接,使之长效运作。

  范鸣春副书记代表区委、区政府对律师事务所和广大调解员、律师表示感谢。他强调,派驻人民调解室工作是新时期加强社会管理工作的一项新举措,要进一步总结完善、规范提高:一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衔接。要依法明确受理纠纷的范围和环节,既要发挥派驻律师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又要防止把派驻人民调解室作为被派出单位的一个工作部门,将派驻律师和人民调解员等同于被派出单位的工作人员,将其工作职责泛化,让其“包打天下”。二要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行为规范。要根据人民调解法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从机构名称、标牌标识、场所设置、文书表格、档案资料到人员培训、指导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形成一整套合法完备、可行管用的制度。三要严格指导管理,加强服务保障。要加强指导管理和沟通协调,落实经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克服或解决。

  会上,福田区司法局谷廷兰局长与服务供应方的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新一年的法律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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