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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人民调解进交警现场会在福田区召开

来源: 日期:2010-03-2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去年以来,福田区司法局联合福田交警大队,在交通事故纠纷中引入人民调解解决机制,取得显著成效,仅2009年就成功调解各类交通事故纠纷305宗,调解成功率达99.5%,受得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被誉为解决交通纠纷的“福田经验”。为了全面总结推广该经验做法,根据分管副市长李铭同志的要求,3月16日,市司法局联合市公安局在福田区召开全市“人民调解进交警”现场会,总结推广交通事故纠纷引入人民调解机制的做法。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和各区、各街道、各区司法局的分管领导,基层司法所长、全市交通警察代表及人民调解员代表,共170人参加了会议。省司法厅梁震副厅长、深圳市政府余新国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

  梁震副厅长高度肯定福田区“人民调解进交警”的经验做法。他指出,福田区“人民调解进交警”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调解的成功率达到99.5%,大大高于全省人民调解的平均成功率,做法值得推广。梁震同志就加强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创造机遇,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人民调解进交警”现场会的召开为契机,大力推进“大调解”体系工作;二是要立足职能发挥,加强人民调解的预防、调处、宣传三项职能建设,大力完善以街道调委会为主导,社区调委会为基础,企业、行业、外来人口聚集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矛盾纠纷信息员为触角的、全覆盖的组织网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服务和谐社会的水平;三是要进一步改革创新,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大调解的体系建设,加强司法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司法所的基层基础作用和9项职能,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优势,使人民调解的领域不断拓宽,调解员的素质不断提高,工作配合更加密切,信息传递更加快捷,工作网络实现全覆盖。

  余新国副秘书长强调,福田区“人民调解进交警”试点工作的经验证明,人民调解在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矛盾纠纷中已经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项工作既符合上级的精神,又符合基层的客观需要,还有利于提高交警的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他指出,各区要借鉴福田的模式、福田的做法、福田的经验,在经费落实、人员保障、办公条件、部门配合等四个方面抓好“人民调解进交警”工作的落实。他要求,一是要深刻理解“人民调解进交警”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要大力推进和落实“人民调解进交警”工作的各项措施,建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的组织措施,完善“人民调解进交警”的工作机制,建立定期案情分析和情况通报会,加强人民调解室的规范化建设和调解程序的规范管理,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监督考核;三是要切实解决“人民调解进交警”工作的实际问题,要结合我市《关于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召开联席会议健全机制,着力解决保障问题,重点是要多管齐下解决好资金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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