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罗湖区副区长郭志文一行在区司法局局长叶子强的陪同下,到区法律援助处调研指导工作。
郭志文副区长实地查看了区法援处规范化建设和业务开展情况。在认真听取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后,郭志文副区长高度评价区法律援助处在解决民生诉求、维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对区法援处在大望、梧桐山社区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点将法律援助服务送进社区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郭志文副区长就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降低援助门槛。要贯彻执行今年5月1日实施的《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把区政府追加的援助经费用到实处,能援尽援,确保辖区低保、“夹心阶层”等经济困难群众和盲聋哑、未成年等特殊群体得到及时的法律救济。二是减少中间环节。要畅通法律援助申请通道,简化案件受理审查程序,积极参与处理因欠薪、工伤赔偿重大群体性案件,尽早、尽快、尽最大可能的提供法律援助。三是确保办案质量。要健全和完善办案质量监督机制,推行质量监督检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投诉处理制度,加强对办案过程的跟踪,严格禁止违规办理人情案。四是提高服务水平。要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心任务和“服务年”活动要求,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站点建设,争创优质服务窗口,采取多项便民措施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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