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明确“建立完善个人破产事务管理关键领域业务标准,制定个人破产管理人履职指引,健全个人破产管理人监督管理配套制度,启动第一批个人破产数据共享与应用系统建设工作”的责任单位为市破产事务管理署。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政法系统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整治法治保障不充分问题的专项工作方案》《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司法服务保障的工作意见》情况的督促检查,9月27日上午,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杜新利同志带队赴市破产事务管理署进行专项调研。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二处一级调研员卓斌、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协调处处长何冰、市委政法委法治建设处副处长董芳等同志陪同调研。
会上,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副署长徐胜芳同志汇报了有关机构队伍建设情况、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及其他业务创新发展情况。
杜新利副书记对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取得的阶段性工作成绩表示肯定,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是提高站位,把握改革精神,在现有业务基础上积极开拓创新,力争取得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新成效;二是找准抓手,紧扣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核心要求,持续强化个人破产行政事务管理职能;三是深化府院联动,积极建立会商协商机制,共同释放司法行政与司法审判改革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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