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市破产管理署顺利完成2023年度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履职考核工作

来源: 日期:2024-06-25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加强个人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履职监督,督促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2024年6月20日,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以下简称市破产管理署)开展了2023年度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履职考核评审工作。这是《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建立个人破产审判和行政管理相分离机制以来,市破产管理署首次组织开展管理人履职考核工作。

  考核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柔性监管手段。“奖励有方、惩戒有度”的考核制度,可以有效引导管理人勤勉尽责履行各项职责。在本次考核中,市破产管理署对《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名册》(以下简称《管理人名册》)内机构在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通过引导管理人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个人破产案件特点尽责履职,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并以考核为抓手,强化管理人履职监督管理,不断推进管理人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发展。

  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确保考核依法有序推进

  为保障严谨、科学地开展考核工作,2023年12月,市破产管理署在深入研究、充分听取考核对象及有关单位意见基础上,印发了《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履职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履职考核包括团队稳定性、履职规范性、奖惩记录、创新能力等内容,规定考核工作按照“管理人自评→市破产管理署查询管理人履职信息→考核委员会评审并确定等级→公布结果”的流程进行。在考核指标方面,市破产管理署根据个人破产案件办理特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和常见问题,设计了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夯实有关考核工作依据。

  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考核评审公正客观

  在2024年5月初正式启动履职考核工作之后,市破产管理署会同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按照《办法》及有关规定受理申报,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司法局、有关行业协会以及市外、省外有关单位发函查询管理人履职情况的相关信息。

  为保障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市破产管理署在此次考核中,成立了独立运作的考核委员会,邀请市人大监察司法工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破产管理署相关工作人员、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代表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市社科院专家组成考核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并确定考核结果。7名考核委员全面审核了全体管理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对管理人在个人破产案件的审理以及考察期或重整计划、和解协议执行期的履职行为进行全面、客观地考核,确定各机构考核等级均为合格。最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人履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市破产管理署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强化评价功能,确保考核结果有效运用

  管理人履职考核结果是完善管理人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市破产管理署将强化管理人履职考核的评价功能,有关考核结果将通报人民法院、有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并加强管理人管理工作的全链条联动。本次考核结果也将作为后续开展《管理人名册》动态调整、分级管理、评优评先、履职补贴审核等工作的参考因素,进一步调动管理人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此外,针对本次考核反映出的问题,市破产管理署将深入研究分析问题根源,督促存在问题的管理人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持续跟踪其后续的履职表现。

  市破产管理署有关负责人介绍,对管理人开展履职考核的主要目的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管理人是破产事务的具体执行者和破产程序推动者,其履职情况直接关系到破产案件办理质效。本次考核工作的开展将督促管理人高效率办案、高质量履职,推动管理人履职能力持续增强、个人破产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下一步,市破产管理署将总结梳理在日常管理人履职监督管理中发现的常见问题,不断优化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工作机制,为有效实施管理人履职监督扎牢制度根基,推进个人破产管理人管理工作走深走实,为建立健全破产事务行政管理体系探索“深圳样本”。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