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我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展了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活动,共评出了深圳市二级人民调解员21名、三级人民调解员254名、四级人民调解员291名。我市产生等级人民调解员566名,现将我市等级调解员有关信息整理并编印成《2024年深圳市等级调解员名册》(电子版见附件),供相关部门、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纠纷当事人查阅参考。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扎实开展全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不断健全人民调解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机制。
附件:《2024年深圳市等级调解员名册》电子版
供稿:深圳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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