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以下简称“市破产管理署”)承担的“智慧+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标准化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开展终期评估,经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现场质询等环节,专家组评定试点项目顺利通过终期评估,评估分数为95分(满分100分)。
司法部信息中心副主任姚雄森、广东省司法厅网信办主任谢小峰、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峻等领导出席评估会议。会议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军主持,来自广东省南粤质量技术研究院、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等单位的5名专家参加评估。
2022年8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度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司法行政领域)项目的通知》,试点项目入选2022年度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为2022年8月至2024年7月。市破产管理署作为试点承担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化试点和个人破产改革试点的相关要求,坚持以标准促发展、以发展惠民生的工作思路,认真做好试点项目的组织管理、宣传培训、标准制定和实施等各项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2022年12月,为统筹试点项目建设进度,市破产管理署率先制定《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标准化工作指南》,明确了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则、标准体系构建程序、标准制定程序等工作机制。依据标准化工作指南及国家标准GB/T 24421.2标准体系构建要求,市破产管理署制定《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标准体系构建指引》,从业务管理、服务保障和岗位三个维度,界定了标准体系的范围与边界,囊括了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管理人管理、债务人监督、档案管理、数据共享等业务范畴,初步构建起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标准体系的“建设蓝图”。
试点项目建设期间,市破产管理署依据“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基础先立、成熟先行”的原则,先后制定《个人破产信息公开业务规范》《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服务规范》《个人破产信息共享管理规范》《个人破产债务人申报信息核查工作规程》《个人破产管理人人选提出工作规程》《智慧档案管理分类与编码规范》《个人破产管理人履职考核规范》《破产事务智慧管理系统建设规范》八项服务标准,覆盖个人破产事务管理的核心业务与关键领域。其中《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服务规范》已于2024年9月修订并上升至深圳市地方标准。
“市司法局、市破产管理署在司法部、省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试点项目显著提升了个人破产事务管理的智慧化和标准化水平,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果。”王峻表示,希望市破产管理署继续加强研究,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试点项目的成果。
活动中,市破产管理署署长张洁波代表试点承担单位作表态发言,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吸纳和落实。未来,市破产管理署将持续推动个人破产事务管理标准体系优化和创新,继续高质量推动破产事务管理智慧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努力打通破产信息核查的制度障碍和数据壁垒,切实促进破产办理提质增效,为深圳持续优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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