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第一次会议,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司法部相关部署要求,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有效凝聚工作合力,更好发挥司法审判和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以高质量履职服务保障深圳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菊花,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小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都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法机关,是法律共同体的重要成员,也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开展交流会商对于健全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研究破解制约工作发展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会前,市中级法院和市司法局在深入沟通协商基础上,研究确定了提交会议讨论的9个议题。会上,双方围绕会商议题和共同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换意见、研讨交流,达成一系列共识。比如,双方拟联合制定《关于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有效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针对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建立申请前信息核查机制,进一步完善清偿能力评估机制,协同争取银行等金融机构债权人对个人破产制度的支持,共同推动改革行稳致远。针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共同推动建立健全具有深圳特色的商事调解制度,进一步畅通商事调解诉调对接机制,节约企业解决纠纷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鉴定工作,建立对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双方签署了《关于加强司法鉴定工作的合作备忘录》。
会上,双方还就建立常态化工作交流会商机制,形成责任明确、务实可行的会议纪要,推进会商成果落地见效等作了安排,狠抓工作交流会商“后半篇文章”。
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全体在家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