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深圳率先建立“个人+企业”破产涉住房公积金事务高效办理机制

来源: 日期:2025-06-1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要“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深圳是国内率先开展个人破产改革试点的城市,在个人破产改革试点和企业破产改革中一直发挥着先行先试、示范引领的作用。

  为进一步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深化个人破产制度探索,推动破产涉住房公积金事务高效办理、持续优化一流营商环境,2025年6月,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会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破产法庭联合印发《关于破产涉住房公积金事务高效办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率先建立“个人+企业”破产涉住房公积金事务高效办理机制。

  探索建立个人破产住房公积金司法协助机制

  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是中央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实施综合改革试点的重大举措。

  四年多的个人破产改革试点工作发现,住房公积金是个人破产债务人的重要偿债资金来源。为充分发挥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在破产办理府院联动机制中的牵头作用,切实提升债务人债务清偿能力,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组织起草并会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破产法庭印发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参照强制执行案件中的住房公积金司法协助机制,建立了个人破产住房公积金司法协助机制,推动解决个人破产重整计划、和解协议以及破产财产方案执行中的债务人住房公积金使用难题,进而提升债务人的偿债能力,给更多市场主体带来经济再生的温暖和希望。

  优化企业破产程序中住房公积金处置机制

  优化破产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调查机制,对于提高破产办理效率、健全企业破产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施意见》解决了原有的破产企业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调查机制不完善问题,明确破产管理人为破产企业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调查主体,探索建立破产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核查、调查公示及投诉处理机制,并进一步完善破产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渠道,依托“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实现核查工作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完善“破产+住房公积金”事务协同办理机制

  “商事破产”是世界银行评价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为了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对于破产事务办理的获得感、满意度,解决深圳市破产程序中涉住房公积金事务办理的疑难复杂问题,《实施意见》明确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破产法庭建立会商机制,共同研判提出解决方案。

  此外,《实施意见》提出坚持科技赋能破产涉住房公积金事务办理,进一步提升破产办理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图片1.png

  据悉,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将不断健全破产事务管理机制,努力推动破产改革向纵深高质量发展,为国家“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贡献更多“深圳经验”。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