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30日下午,深圳市司法局在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上开展了“不忘初心复议为民”《行政复议法》颁布20周年暨送法下基层活动。

活动中,深圳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鲍国兴、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刘天德、副处长张环、四级调研员张仕安等向来自全市各区的人民调解员发放行政复议法宣传手册。行政复议处副处长孙桢晶为调解员们讲解行政复议制度在化解行政纠纷中的独特优势。深圳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鲍国兴为参加培训的人民调解员介绍行政复议制度。

此次深圳市司法局举行的“不忘初心 复议为民《行政复议法》颁布20周年暨送法下基层活动”是根据广东省司法厅2019年9月23日下发的《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送法下基层活动的通知》而开展。

为纪念《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深圳市司法局采取现场发放和邮寄送达相结合的方式送法下基层,为全市74个基层司法所送上行政复议法宣传手册,并组织司法所调解员学习了解行政复议法,掌握行政复议制度的精神实质。
行政复议是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主体(政府或其工作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等)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依照法定程序向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制度。行政复议能够起到防止、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作用,并具有受案范围广、审查内容全面、方便快捷和不收取任何费用等优点。
行政复议通过深圳市基层司法所直接面向群众的优势,能够将调解、和解贯穿于行政复议工作全过程,是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积极探索,有利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年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发挥深圳的行政复议制度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此次送法下基层活动中,发放的宣传册包括广东省司法厅编制的《行政复议宣传册》及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编制的《行政复议服务指南》,内容涵盖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条件、范围及流程,申请人可否对“红头文件”提出审查申请,申请人的复议权利义务以及行政复议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和证据材料清单的格式样本等。公民或法人通过宣传册可以按图索骥,轻轻松松地找到市、区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的收案窗口,并提交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
附件下载: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