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行业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司办通〔2019〕78号)及《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关于开展全省司法鉴定质量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粤司办〔2019〕224号)通知要求,为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活动,强化司法鉴定监督管理,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我局于9月24日至25日,分为3个检查组,对经省司法厅审核登记在我市执业的26家“四大类”(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司法鉴定机构场所、司法鉴定机构的仪器设备、实验室配置使用情况、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执行司法鉴定程序、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司法鉴定业务开展情况、收费情况、司法鉴定人队伍建设情况等内容。
此次大检查活动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严格准入 严格监管 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司发〔2017〕11 号)要求,认真落实。针对检查活动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经整改不改或不合格的,我办将依法从快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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