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安区深化矛盾纠纷多元调解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新鲜出炉。《若干措施》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诉调对接、奖惩机制、组织保障”等六个方面,结合宝安实际,提出23条具体措施,通过做强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优司法调解、做好诉讼对接、做细奖惩机制等五大举措,走出一条颇具宝安特色的社会治理创新之路。
据悉,宝安区委区政府对深化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工作高度重视。宝安区委书记姚任亲自谋划、亲自调研、亲自推动、全程把关。早在2018年8月,宝安区委书记姚任亲自带队到新安司法所、宝安法院进行调研,对培育宝安特色人民调解品牌,发挥法院司法调解作用,为辖区提供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服务提出总体思路。在宝安区六届四次党代会报告中,姚任再次提出要推动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协调联动,打造新时代宝安“枫桥经验”。今年7月18日,姚任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若干措施》,并对措施的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做强人民调解 培育特色人民调解品牌
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
从《若干措施》中来看,宝安区在强化区司法局牵头统筹人民调解工作职责、建立三级人民调解工作责任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将充分调动专职调解员、社区驻点律师、心理咨询师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的积极性,要求其每月参与调解不少于当月纠纷案件总量的30%。
鼓励高质量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原有医调委、婚调委基础上,建立物业管理、建筑工程、群众诉求、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物流寄递、社会治安、交通事故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探索在物业小区、大型工业区设立人民调解室,推动社区驻点律师、心理咨询师到调解室挂点轮值。
建立区、街道两级人民调解员专家库。将热心调解工作的“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代表、老政法干警)“五员”(领导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格长)等社会贤达,纳入区、街道两级人民调解员专家库。
培育宝安特色人民调解品牌。大力推广“西乡说事评理”机制,鼓励支持调解员建立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积极推广新安“梁姨调解工作室”、福海“曾景雄调解工作室”、福永“福青调解工作室”等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年底前各街道至少成立1家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发挥特色调解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
做实行政调解 率先设立十大行政调解组织
做实行政调解,包括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明确跨部门矛盾纠纷行政调解责任、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前先期行政调解、建立信访和行政诉讼倒查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等五项措施。
其中,宝安将以区人力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局等10个单位为试点,分别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依托法律顾问和相关科室,设立行政调解室,着力开展易引发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的行政调解工作。
《若干措施》指出,在依法作出裁决处理和行政复议决定前,应当依法先行组织行政调解。在仲裁结果执行前,由职能部门根据当事人意愿,适时再次组织行政调解,力争做到能调尽调。同时,建立信访和行政诉讼倒查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对没有组织开展行政调解的,将对其进行提醒、警示。
此外,《若干措施》还“明确跨部门矛盾纠纷行政调解责任”,涉及跨部门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由宝安区检察院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处。对调处不成的,按控告申诉流程办理,把信访纳入法治轨道等内容。
做优司法调解 宝安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中心
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实现这一目标,宝安将建设集“公共法律服务、诉调对接、诉讼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法律服务中心和门诊式纠纷化解中心。大力推行矛盾纠纷先行调解模式。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告知制度,当事人到法院申请立案时,法院立案人员应根据案件性质和当事人需求,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在诉讼全流程加强司法调解工作。宝安区法院在诉讼前,强化联调工作,创新开展专业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工作。在诉讼审理中,突出法官专业职能,加大司法调解力度,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及时予以审查确认。在执行阶段,健全执行和解机制,加强诉后矛盾纠纷化解,保障执行效率。积极发挥诉讼费用杠杆作用。当事人诉讼立案后,在开庭审理前自行和解而申请撤诉的,免交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接受调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调解阶段、调解结果等,适当减免诉讼费用。
做好诉前对接 完善“多元调解”信息系统
做好诉调对接,让当事人快速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何做好诉前对接,《若干措施》具体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开通诉调对接绿色通道,为已在宝安区司法局登记备案的调解组织开通绿色通道,对其向宝安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由宝安区法院安排专人对接,并在15日内审查确认,对重大敏感案件在5日内予以加急优先处理。
二是切实保障调解效力,对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三是提高司法确认比例,通过加大调解案件司法确认量,实现本年度调解达成的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率达到10%以上。
四是完善提升“多元调解”信息系统,将宝安区司法局现有的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延伸至各街道、各社区、各行业调解委员会、专业调解委员会、行政职能部门调解委员会,打通与宝安区法院、基层法庭的信息通道,2019年底前实现远程司法确认全部互通,实现“一案一档、在线分拨、在线跟踪、在线考核”,探索法律适用网上指引、工作绩效网上考核、调解成效网上评价。
做细奖惩机制 建立评选机制
据《若干措施》,宝安将建立金牌调解员、金牌调解律师、金牌调解室评选机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如每年开展“十大金牌调解员”“十大金牌调解律师”“十大金牌调解室”“十大优秀调解案例”等评选活动。
制定调解员补贴奖励办法。对成功调处案件的调解员给予奖励和司法确认补贴,调解不成的给予适当补助,对义务参与调解工作的给予交通、误工、误餐等补贴,对年度“金牌调解员”“金牌调解律师”在积分入户等方面优先考虑。
建立调解员及派驻机构“黑名单”机制。对在调解工作中表现差、考核不达标的专职调解员、法律顾问、社区驻点律师、心理咨询师及其派驻机构,将其列入“黑名单”,并纳入全区“大诚信”系统,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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