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深圳市司法局在罗湖区召开法律专务工作现场会

来源: 日期:2019-07-3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针对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区司法局普遍存在而又亟待解决的专业人员不足、人力保障不够问题,7月30日上午,深圳市司法局在罗湖管理中心大厦召开了法律专务工作现场会。会议旨在推广罗湖区法律专务工作相关经验,解决区司法局在新形势下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困难。会议由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蒋小文主持。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罗湖区副区长文忠和全市各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后,罗湖区区长罗育德会见了深圳市司法局蒋溪林局长、蒋小文副局长,并进行了亲切交谈。

  会上,文忠副区长代表罗湖区政府进行了致辞,感谢深圳市司法局一直以来对罗湖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帮助。罗湖区司法局局长谌小林同志介绍了法律专务“罗湖经验”。谌小林称罗湖区司法局积极配强法律顾问队伍,全面介入、深度参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从“被动法律审查”转向“主动参与谋划”;完善政府合同示范文本,在区财政局设立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强化政府合同履约检查,实行法律专务“派驻制”,从“功成必须有我”转向“功成不必在我”;提前介入、大胆创新,从“守住底线不出事”转变为“不碰红线干成事”。谌小林还表示罗湖区司法局将在扩大法律专务派驻范围、法律专务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外聘法律顾问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合法性审查业务制度化标准化建设等继续探索,谋划罗湖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室袁中毅处长介绍了全国及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和法律专务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分析了法律专务制度的优点,提出了积极扩大法律顾问业务范围、探索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初步设想,并表示将加强对全市法律专务工作的指导。

  与会各区司法局负责同志对罗湖区法律专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分别对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各区司法局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围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法律专务队伍建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溪林局长称本轮机构改革,重组后的市、区司法局融合了原来市委(区委)依法治市(区)办公室、司法局、政府法制办的职能,是党委的法治秘书,是政府的法律顾问,是人大的立法助理,是社会法律服务的“快递小哥”,新的司法局已经步入了法治舞台的中央,承担更大的使命,但新组建的区司法局普遍缺乏人力资源保障,这让其很揪心。

  溪林局长对罗湖区在借鉴市司法局法律专务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实际进行大胆创新、提升法律专务管理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罗湖区的做法在区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堪称样板,要求各区司法局充分借鉴“罗湖经验”,积极推进法律专务工作,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其本人和深圳市司法局将努力协调解决。

  溪林局长还要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要做到“三个聚焦”,即高度聚焦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聚焦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聚焦“急、难、险、重”的工作事项。在推动法律专务工作过程中,要做到“三个结合”,即将加强市局对法律专务工作的统一规划、指导与发挥各区首创精神结合起来;将逐渐改善法律专务人员的物质待遇与加强精神激励结合起来;将发挥法律专务专职力量的作用为主与发挥律师等其他专业力量的作用为补充结合起来。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