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于今年2019年4月23日公布并实施,对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调整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主管部门,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具体规定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为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消防法,2019年6月5日,市消防支队有关负责同志一行三人,到我局与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三处就《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的修改工作进行座谈。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三处黄祥钊处长和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消防支队的负责同志介绍了深圳市消防机构体制机制的变化,并就《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改的有关问题交换了意见。鉴于机构改革后有关职能调整,《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的修改非常有必要,目前广东省正在修订省消防条例,我局建议市消防支队积极与省总队保持密切沟通联系,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三处也将积极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程》的要求,配合市消防支队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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