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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司法局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法治讲座

来源: 日期:2019-04-04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给深圳的法治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搭建了新的平台,注入了新的动力。2019年4月2日,由南山区司法局主办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法治讲座在深圳市律师学院举办,共同探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与方略。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蒋小文,南山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康甲光,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院长肖景翊,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杨逍,“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会长杜春,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监事陈大刚以及南山公安分局、南山区法院、南山区检察院、南山区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南山区企业代表、南山区律师代表共计150余人参加。康甲光主持了本期法治讲座。
  蒋小文致辞表示,深圳市司法局坚持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法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品质和效率,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理事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香港中联办法律部原部长王振民主讲了本期法治讲座。
  王振民从纽约、旧金山、东京湾区等世界著名湾区组团发展,形成统一经济体的国际经验谈起,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依靠各自优势独立发展的时代早已过去,面对动荡难测的国际经济形势,势必要协同发展,发挥整体优势。然而粤港澳大湾区这一地理区域虽然自古有之,但却从未实现真正的协同发展,反而存在着种种壁垒障碍。《纲要》的出台,为粤港澳大湾区三地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在谈到如何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时,王振民提出三点方略:一是解放思想,破除思想认识障碍,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二是发展多元化的对接、整合机制。第三是要严格遵守法治原则处理一切问题。同时他还指出,要树立“大湾区”意识,善于从大湾区的角度谋篇布局,寻找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王振民表示,解决大湾区三地协调发展的难题,最终要依靠“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除了继续发展壮大“9+2”个城市主体外,还要把大湾区作为一个整体建设好,逐步建设成一个新的经济联合体,以湾区整体身份参与全球竞争,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湾区经济体和城市群。
  深圳律师学院作为深圳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从事法律教育培训以及法律相关领域研究的非盈利性机构,为我市律师队伍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
  康甲光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离不开法治建设,南山司法行政工作要紧紧围绕《纲要》精神内涵,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机遇,为南山打造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贡献力量,为维护深圳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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