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罗湖区召开了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审议,决定任命温淼等515人为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这是我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首批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选任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其中,412名由辖区内年满28 周岁且符合法律规定选任条件的常住居民中随机抽选产生,占总人数的80%;103名由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随机抽选产生,占总人数的20%。
按照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这一批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法确立的司法行政机关牵头选任、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有关规定进行,实现了“选用分离”,对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标志着我市人民陪审员制度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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