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下午,由龙华区观澜街道司法所承办的主题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观澜街道“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在桂花河滨公园举行。本次活动共开设1个主会场8个分会场,开展普法游戏、宪法宣讲等活动,发放宣传册3000余份,接受家庭矛盾纠纷及法律咨询20余宗。
为了切实做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观澜街道办事处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统筹协调街道内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等单位及相关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此次活动。参加宪法宣传活动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通过宪法宣讲处、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开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礼品等多种形式宣传了以宪法内容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此次活动共发放了《宪法手册》《宪法修正对比手册》《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反家庭暴力法》《交通事故案损害赔偿》《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法治宣传资料10余个门类3000余份,印有法治宣传内容的水杯、毛巾1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
通过“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在观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掀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新高潮,提升了我街道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最后本次活动在观澜人民群众积极学习宪法的高潮中落幕。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