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广东将全面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成为中国唯一一个实现全省三级法院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省份。
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除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辩护外,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二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均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