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场景
目前春运已进入后半程,通过客车出行的人员大幅增加,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随之增加。近期,多地交警就查获多起典型的客车超员案例。2月21日,天津交警执勤中查获一辆超员大客车,经检查,该车核载53人,实载81人,超员52.8%,驾驶人涉嫌危险驾驶罪。
2月21日,湖南衡阳交警通过监控平台发现一辆客车涉嫌超员,遂通知路面执勤民警前往拦截。调查显示,该车核载19人,实载37人,超员达94.7%。目前,该车驾驶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正被调查处理中。
2月20日,安徽淮北的交警在执勤中查获一辆超员大客车。经查,该车核载29人,实载61人,超员32人,超员程度达110.3%,属严重超员。目前客车驾驶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正在调查处理中。
律师普法
自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在道路上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九)》同时还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超员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同样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只要存在严重超员行为,就构成“危险驾驶罪”,是否发生事故与是否罪成没有关系。
交警有话说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客运企业应按照法律规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杜绝超员载客、站外揽客等违法行为。同时也提醒所有客运车辆驾驶人——你手中的方向盘,关系到车上数十人的生命安全,切不可超员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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