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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意见

来源: 日期:2018-01-25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1月23日,刘庆生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六届107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我局起草的《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同时按程序报市委。受蒋溪林局长委托,我局吴振东副巡视员向常务会议作起草说明。

  该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谁执法谁普法”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我市“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主体,阐述如何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进行普法,并建立联席会议、责任公告、报告评议、责任落实评价等系列制度予以保障。会议上,各区和各相关单位对该实施意见一致肯定。

  刘庆生常务副市长指出,我市的实施意见制定比较周密,质量比较高。普法工作是创建法治中国示范城市的基础性工作,深圳的市场化程度高,需要法治支撑,对普法工作的要求也相应更高。希望市司法局在文件出台以后监督落实,多检查,多跟踪,确保我市“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更有特色、更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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