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下午,律师参与诉讼调解签约仪式发布会在深圳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公馆前海特区馆举行,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市中院副院长胡志光、前海法院副院长叶青、市律协会长林昌炽及律师参与诉讼调解首批成员单位代表等出席了发布会。
今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意见》),广东省成为全国首批11个试点省份之一。为深入贯彻落实《试点意见》工作精神,深圳市司法局、前海法院、市律协迅速响应,共同签署《律师参与诉讼调解合作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和职业优势,通过建立规范化、国际化、专业化、信息化、长效化的律师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
根据《试点意见》要求,市司法局、前海法院及市律协在前海法院建立律师调解员名册,并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将起诉到前海法院的民商事案件,在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律师调解员进行调解。首批担任律师调解员的律师共有88名,其中66名深圳律师,22名外籍和港澳台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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