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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司法局开创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来源: 日期:2017-09-1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罗湖区是深圳改革的先锋城区,也是深圳市社区矫正第一批试点区。罗湖区司法局积极作为,主动对接改革,走出一条专业化、规范化、科技化的发展道路,打开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

    一、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担当

    罗湖区司法局以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责任主体,各街道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司法所所长为具体责任人,经办人为直接责任人,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年度《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责任书》,明确层级责任,确保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强化各方主体的责任意识。做到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避免重新犯罪。

    罗湖区司法局坚持用好考核指挥棒,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认真贯彻落实深圳市司法局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参照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的工作特点,制定《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评价方法》及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评价标准》。罗湖区司法局着重从机构队伍建设、工作保障机制、矫正工作程序、档案管理四个主项入手,对街道矫正机构的各个管理环节予以量化、细化,为考核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引。

    二、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短板互补

    罗湖区司法局利用办公场所搬迁的机会,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罗湖区社区矫正中心新址集报到登记室、矫正宣告室、心理矫正室为一体,较好地达到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推进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意见》的设置要求。未来,将依托该场地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思想、法制、道德集中教育和心理辅导。

    其次,罗湖区司法局进一步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以“互联网+”的思维借助改革的春风,全力推进社区矫正网络平台和监控终端建设。罗湖区司法局运用现代电子和信息化技术,通过微信、电子手环等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情况、活动区域进行限制和监控定位,辅助配置越界报警等相关功能,加强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确保“去向清、情况明”。

    三、社区矫正机制、亮点突出

    罗湖区司法局在区社区矫正机制上,建立三级矫正安帮网络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覆盖全区29个部门。在街道成立10支矫正安帮工作队伍,在社区建立115支矫正安帮工作队伍,将社区矫正工作拓展到辖区的每一个角落。引入专业的社工队伍和法律专员,开展个案服务,依托市区两级的大力支持,投入大量财力、物力予以保障。

    据统计,2017年以来,罗湖区现有社区矫正社工16名、法律专员10名,下派驻在10个街道,累计建档1205个,开展个案服务323个,个别化面谈15994人次;矫正安帮工作志愿者192名,提供志愿者服务2773次;累计接收区社区服刑人员1248人,解除矫正931人,列管安置帮教人员564人,帮教率100%,安置率100%。目前,罗湖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共317人。社区服刑人员整体态势稳定,未发生脱管、漏管和矫正期内重新犯罪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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