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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司法局“四新”举措 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见实效

来源: 日期:2017-08-3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龙岗区将人民调解工作融入全区大调解工作格局之中,先后建立了“六约模式”、“信访司法确认制度”等,逐步形成人民调解“龙岗模式”。今年上半年,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13185宗,调解成功12866宗,调解成功率为97.6%。(一)强化“联动对接”新模式。建立人民调解和劳动纠纷调解联动机制,构建人民、行政、仲裁、司法调解“四位一体”的调解网络体系及政府、企业、员工、社会多方共建的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发挥调解在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中的重要作用。2016年以来,全区劳动争议调解纠纷案件数15458宗,涉及当事人52220人。(二)推广“司法确认”新方法。在全区推广横岗街道信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联合全区各街道调委会、各社区调委会、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与法院形成对接机制,建立人民调解与司法诉讼对接“绿色通道”制度,广泛覆盖物业管理、劳资纠纷、建筑承包等领域,在化解矛盾、息诉罢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以来,全区人民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案件520宗,涉及金额2568万余元。(三)整合“专业调解”新力量。聘请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个领域的专家学者、行业精英和资深调解员,成立调解“专家库”,服务于医疗、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13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法庭、地铁站等43个人民调解工作室。2016年以来,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矛盾纠纷案件234443宗,成功23391宗,调解成功率达99.78%。(四)建立“调解协会”新组织。将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优势、社工机构的社会工作优势、基层社区调解员的群众基础优势有机结合,全面整合人民调解员队伍,协调各方成立龙岗区人民调解协会,搭建龙岗区人民调解工作交流平台,架起人民群众、调解员、政府部门沟通的“连心桥”,深化“大调解”体系建设,助力打造人民调解“龙岗模式”,对于完善基层治理、推进依法治区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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