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福田区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与社会专业机构合作要求,通过项目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以及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
一是与深圳市春雨社工服务社开展“社矫之路,教育相伴”学习教育和“美丽心灵,公益同行”社区服务活动。共开展了集中教育16次,受教育人数达1500人次,开展各类社区服务20次,参加人员达2000人次;二是率先将十位律师志愿者资源引入社区矫正工作,成立“福田区社区矫正律师导师团”。导师团开发法制教育课件10个,开展55场次教育学习活动,内容涵盖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覆盖人员5580人次,教育覆盖率达到98%;三是与市妇女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合作,引入专业的心理辅导,建立心理危机干预三级机制。2016年共对200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对一”心理咨询并撰写评估报告、组织6场心理健康讲座、开展24期小团体心理辅导,参与人员650多人次;四是与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大数据研究中心合作“社区服刑人员危险性评估及矫治系统”研究,对50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危险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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