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部发布《司法部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司发通[2016]92号),授予深圳市法律援助处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杨文青同志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 [2015]37号),按照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和厅党委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坚持以优质服务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探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升法律援助保障能力,为全面依法治省、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至2016年9月底,深圳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7822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833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1751件,其它案件238件。受援人总数达55575人次,提供法律援助咨询180337人(次),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我省的经济发展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受援群众的高度赞扬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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