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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解民忧赠送锦旗表感恩

来源: 日期:2017-04-19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近日,受援人杨小宋(化名)来到深圳市法律援助处,送来一面印有“护法律公正 树律师风格”的鲜红锦旗,连同对深圳市法律援助处以及承办援助案件律师杨莹成功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感恩,由律师李渊代收。

  据了解,2015年3月4日杨小宋与深圳市福田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保安员。之后,杨小宋随即被保安公司派至中国邮政沙井新和储蓄所工作。2015年11月30日,保安公司以与该储蓄所的服务合同到期为由,口头通知辞退杨小宋。2015年12月14日杨小宋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保安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丧假工资以及加班费。同时,在深圳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接到申请后,及时审查、受理,后指派律师杨莹办理该案。

  经过援助律师细心的庭前准备和有针对性的庭上辩护,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此案经二审终审,2017年3月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保安公司支付杨小宋三天丧假工资388.72元;保安公司支付休息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4274.67元;保安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2818.22元。

  律师杨莹表示,从仲裁阶段直至二审,能够为劳动者一步一步地争取到更多的合法权益也正是其作为援助律师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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