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6日上午,省司法厅副厅长余继军一行到深圳市调研督导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徐鹏、市法援处主任曹伟杰陪同调研。在深调研期间,余副厅长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深圳市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和法援处办公场所,了解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服务窗口建设情况,并召集市法援处工作人员及部分区法援工作分管领导、法援处主任在市司法局十八楼会议室进行座谈。会上,余副厅长简要通报了全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抓好全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作了重要指示。
余副厅长强调要加强思想认识,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面对的大都是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对象。为此,省厅明确要求各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必须位于临街一层。希望各级要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及省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认真学习研究省厅下发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市、区法援机构都要严格按标准执行,对照标准尽快统一标识,合理划分功能区域,配齐窗口服务设备,完善无障碍配套服务设施,确保全市窗口建设全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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