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近日联合印发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办法共二十三条,对国发[2014]3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予以细化,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2014年9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37号),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范围、服务方式方法、军地双方衔接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等作出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制度。军地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积极拓宽申请渠道,优化办案程序,强化质量管理;
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高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总结长期以来特别是国发[2014]37号文件实施一年多来各地探索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对有关工作以制度化的形式予以规范。有利于落实军地双方工作责任,有利于提高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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