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至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区(新区),各部门、单位和广大普法工作者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涌现出了一大批扎根基层、服务一线、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1-2015全国法治宣传教育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6〕7号)精神和《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有关规定,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调动普法工作者和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推动“七五”普法工作规划的实施。经报市政府同意,市普法办、市司法局拟组织开展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目前,评选表彰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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